张恒郑爽事件(张恒为什么会举报郑爽偷税漏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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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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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张恒郑爽事件,张恒为什么会举报郑爽偷税漏税?
有些人是天生的坏!
![张恒郑爽事件(张恒为什么会举报郑爽偷税漏税)](/static/artimg/20240108/659aed3f794ff.jpg)
2. 张恒到底是什么人?
对于张恒的行为,不论我们有多气愤,有一点还是得承认: 他是个脑子挺实的人,还有点木讷,也就是我们生活中被称为实在人的那类人,这种人往往被人们看成是好人,现在很多看了视频的人还觉得他挺好的呢!
郑爽,应该是个看人品择偶的人,因为这个,本也没看上张恒的郑爽妥协了!
自私、贪婪本来就是人的本性,人就靠这两样东西活着呢,区别只在于缺德和不缺德而已!
所以,富婆们,小心身边的穷屌丝吧,一个比自己穷的男人就算人品再好也不能要,钱财名利面前,大多数男人都是渣,就算不渣也会变成渣,其实就是个渣!!!
3. 大家都把矛头指向郑爽她有被冤枉的可能吗?
没有冤枉,这个事件郑爽是欠考虑。没考察好男方人品等的情况下就生子,不管是不是代孕,都是挺不成熟和冲动的表现。
代孕先不提违不违法,不是自己生的没经历过怀孕的辛苦甜蜜,和孩子感情不会很深,遇到分手等矛盾会想打掉不要,这是很多女生都会有的想法。
但现在是孩子已经生下来,因为你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,你应该安排好孩子。你的错误选择,不应该让孩子承受不幸。你就只能选择面对。
但把矛头都指向女方也是不太合理的。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,男方当时为什么同意代孕,现在又为什么以这种形式曝光。还刚好赶在好和郑爽的经济纠纷二审开庭前呢?
张恒,郑爽父亲对他的指责,"软饭硬吃"这句话是中肯的。诚然女方收入高,但想维系正常健康的恋爱。首先就得经济独立分开。经济方面搞不清楚,就是一切恶缘的开始。亲兄弟尚且明算账,更何况只是男女朋友。郑爽不该给,张恒不该接。即便是夫妻收入完全不对等。特别是女方高于男方的时候,也应该经济也大部分该分开。这是对彼此的尊重,是感情纯净持久的基本。
毕竟相爱一场,有什么做法想法两个人私下解决调停好。这么曝光你目的何在?想显示自己多高大呢?对孩子你是有责任心。但对曾经相爱过的女人来说也太狠了吧。这种做法起码很不男人。
女方是任性,自私,没担当,但是站在女生角度看。和这样的男生谈恋爱郑爽也是倒了大霉。赔钱赔名声还葬送了事业。
最后还是希望双方能达成共识,慎重的考虑对待孩子,毕竟稚子无辜。
4. 郑爽16亿天价片酬曝光?
刺痛中国老百姓的神经。
5. 如何评价一些明星国外dy?
网上一群喷子站在道德至高点上喷ZS 可事情的原因搞清楚了吗就喷 意义何在 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儿 男的提供了精子才生 要说犯法 男的也犯了 但养孩子ZS完全有能力 不需要渣男一同抚养 渣男曝光就是因为不给钱我就作死你 可是这样的人就不该被谴责吗
6. 会想到水浒传里哪对夫妻?
感谢邀请!
先把我的观点呈上来:宋江和阎婆惜。
(不知道谁脑洞这么大,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。本着“有问必答,答不上来查资料也得答”的原则,我尽力而为。
《水浒传》主讲男人的故事,108个好汉结了婚的很少,只有1/5。
施耐庵先生不太喜欢写女人,书里仅有的这20来对已婚男人,因为“戴绿帽子”而杀妻的还不少。
《水浒传》里的夫妻,有名有姓的只有这7对:
孙新和顾大嫂,张青和孙二娘,王英和扈三娘。这3对都属于举案齐眉型的,在好汉榜上双双有名。
第一对结局最好,后面两对“生同寝,死同穴”,也算是另一种圆满了。
2. 杨雄和潘巧云,宋江和阎婆惜,张清和琼英、林冲和张贞娘。
剩下的就只有“某某妻”这种没什么存在感,或者根本不带介绍的女性了。
比如:卢俊义妻、徐宁妻、秦明妻、花荣妻、董平妻、孙立妻、萧让妻;
金大坚妻、阮小二妻、时迁妻、韩韬妻、关胜妻、郭盛妻(没有她就没有郭靖了)
对了,潘金莲和武大郎这种算不上夫妻哈,讲他俩的故事,主要是为了写武松。
郑爽和张恒的事儿闹得......大人小孩都知道了:“现在他俩还在打官司,争钱争抚养权。”
隐婚、代孕还弃养,震惊了网友们的三观。
就连广电总局和人民日报都明确表示:“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。”
如果非要把郑爽张恒和《水浒传》里的夫妻联系到一起,我会想到是:宋江和阎婆惜。
共同点是:“夫妻反目。”(尽管她是个妾)
如果你要说,也可以是另外那几对反目的夫妻啊。
那么,你说的对!
因为“夫妻反目”就是这道题的重点。
7. 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?
18号,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张先生的处罚结果。
张先生作为爽子参演《倩女幽魂》的项目经纪人,
既得张罗逃税的大事,还得帮着跑前跑后,向制片方催款,
这样的大功臣,在经历了2个多月的调查之后,终于被税局判了3227万罚款。
先费尽心思用业内罕见的精妙方式瞒天过海,帮女朋友隐瞒几亿的收入,偷逃税几千万;
然后再自己举报,让全国网友吃了个饱。
搁这整行为艺术呢,有点小丑那味了。
要不是张先生自爆,估计要抓到爽子偷税漏税的事还得费点工夫。
原来不光是《哥谭市——上海篇》,还是《无间道——上海篇》,艺术家实锤了。
张恒两头立大功,这不得奖励?怎么奖励呢?奖励3227万罚款正合适。
1、爽子手段很高明我刚刚评价张郑二人的逃税案,用了“业内罕见”、“精妙”的形容,这不是随口乱讲。
对比逃税界另一位前辈X冰冰,用的还是“阴阳合同”的方法,
最多相当于买西瓜偷偷抬秤,还停留在初级阶段,一查小票就能抓住,谈不上技术。
但张郑二人就厉害了,虽然也是两份合同,但不是“隐瞒收入”而是直接把“收入”变成了“注资”,把钱输送到自己母亲名下的公司。
这起码相当于操纵了电子秤、收银台,吸铁石里一粒西瓜籽都没有,强子来了都挑不出毛病。
这里面有几个技术难点:
这笔交易被查到爽子是关联方咋办?
大额增资稀释公司股份咋办?
增资被工商登记信息记录咋办?
股权转让所得也是要缴税的,咋办?
里面随便一个点处理不好,轻则还是得老实缴税,重则直接被税务稽查盯上。
然后神奇先生张恒却全部完美化解了,具体有这么几个精彩操作:
1. 通过他人代持避免关联方交易。
公司的名义股东,是和爽子二人完全没有关系的人,所以即便增资和接盘的全是《倩女幽魂》电视剧的投资方、制片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,
从表面上也不能证明这笔交易与爽子有任何关系,这在专业上叫“关联方遮蔽”。
2. 认缴、实缴,避免稀释股份。
“收钱”的公司这册资本8000万,但因为目前国内实行的认缴制,而且公司成立才一年时间,所以这家公司实际出资可能很少。
这样一来,只要让他人大额增资,并且只给极少股份,就能让大量资金(比如这次‘注资’的1.12亿)进入留存收益,然后卖出股份,把这笔留存收益按持股比例获取交易对价,完成大额套现立场。
这招,专业上叫“股权洗澡”。
3. 无股权变更,避开工商登记
因为超额增资只会影响资本公积科目,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实收资本,并且爽子的“出资人”作为持股10%的“小股东”没有进行股权变更,所以这笔增资不会被记录在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里。
换句话说,整套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,堪称游刃有余。
最后结果,就是爽子成功把1.12亿的劳务收入,变成了股权转让所得,个税税率从45%降到了20%。
即便股权转让所得还要交印花税,适用税率也才万分之5,还是很低。
2、张恒作为黑手套,该罚可以说,这套手法高明就高明在,变面上看,每一步都完全合法。
不像某些人用的税收洼地、阴阳合同这些低级手段,还是存在不少“违法成分”的。这些属于纯侥幸,一查一个准,是“瞒”的阶段,
张郑二人的方法算得上“运作”。
光凭外部数据,税务机关很难把一个不起眼的股权变动和爽子的劳务所得联系上。
但即便张先生机关算尽,把台面上的作业做得再天衣无缝,煞有介事地弄出一场增资的戏码,
也改变不了这笔钱就是劳务收入的事实,
没有商业实质的根基,演得再好也是假的。
这笔3000多万的罚款,就是对这出烂戏的惩罚。
2009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七)》里,把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的处罚改成了5年内初犯,只要补缴税款和罚款、受过行政处罚,就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如果不是运气好,税补上,罚款交完,恐怕还会有一场牢狱之灾。
说在最后:不管手段多高明,相信三句话:
魔高一尺,税务局高一丈:稽查监管的手段远比某些天真以为的强;
举头三尺有税务部们:金税四期的加速落实、“以数治税”的革新,会让信息系统实时、逐一地掌握、比对企业信息,以前睁只眼闭只眼的老办法趁早停手,正规税务筹划才是出路;
多行不义必自毙,只要不符合经济实质,任手段玩得再花,它也是做得,迟早会让用的人付出代价。
税务监管的口子会越来越紧,一定要重视税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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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张恒郑爽事件,张恒为什么会举报郑爽偷税漏税?
有些人是天生的坏!
2. 张恒到底是什么人?
对于张恒的行为,不论我们有多气愤,有一点还是得承认: 他是个脑子挺实的人,还有点木讷,也就是我们生活中被称为实在人的那类人,这种人往往被人们看成是好人,现在很多看了视频的人还觉得他挺好的呢!
郑爽,应该是个看人品择偶的人,因为这个,本也没看上张恒的郑爽妥协了!
自私、贪婪本来就是人的本性,人就靠这两样东西活着呢,区别只在于缺德和不缺德而已!
所以,富婆们,小心身边的穷屌丝吧,一个比自己穷的男人就算人品再好也不能要,钱财名利面前,大多数男人都是渣,就算不渣也会变成渣,其实就是个渣!!!
3. 大家都把矛头指向郑爽她有被冤枉的可能吗?
没有冤枉,这个事件郑爽是欠考虑。没考察好男方人品等的情况下就生子,不管是不是代孕,都是挺不成熟和冲动的表现。
代孕先不提违不违法,不是自己生的没经历过怀孕的辛苦甜蜜,和孩子感情不会很深,遇到分手等矛盾会想打掉不要,这是很多女生都会有的想法。
但现在是孩子已经生下来,因为你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,你应该安排好孩子。你的错误选择,不应该让孩子承受不幸。你就只能选择面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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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是任性,自私,没担当,但是站在女生角度看。和这样的男生谈恋爱郑爽也是倒了大霉。赔钱赔名声还葬送了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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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会想到水浒传里哪对夫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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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把我的观点呈上来:宋江和阎婆惜。
(不知道谁脑洞这么大,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。本着“有问必答,答不上来查资料也得答”的原则,我尽力而为。
《水浒传》主讲男人的故事,108个好汉结了婚的很少,只有1/5。
施耐庵先生不太喜欢写女人,书里仅有的这20来对已婚男人,因为“戴绿帽子”而杀妻的还不少。
《水浒传》里的夫妻,有名有姓的只有这7对:
孙新和顾大嫂,张青和孙二娘,王英和扈三娘。这3对都属于举案齐眉型的,在好汉榜上双双有名。
第一对结局最好,后面两对“生同寝,死同穴”,也算是另一种圆满了。
2. 杨雄和潘巧云,宋江和阎婆惜,张清和琼英、林冲和张贞娘。
剩下的就只有“某某妻”这种没什么存在感,或者根本不带介绍的女性了。
比如:卢俊义妻、徐宁妻、秦明妻、花荣妻、董平妻、孙立妻、萧让妻;
金大坚妻、阮小二妻、时迁妻、韩韬妻、关胜妻、郭盛妻(没有她就没有郭靖了)
对了,潘金莲和武大郎这种算不上夫妻哈,讲他俩的故事,主要是为了写武松。
郑爽和张恒的事儿闹得......大人小孩都知道了:“现在他俩还在打官司,争钱争抚养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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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点是:“夫妻反目。”(尽管她是个妾)
如果你要说,也可以是另外那几对反目的夫妻啊。
那么,你说的对!
因为“夫妻反目”就是这道题的重点。
7. 张恒帮郑爽偷逃税被罚3227万元?
18号,税务部门公布了对张先生的处罚结果。
张先生作为爽子参演《倩女幽魂》的项目经纪人,
既得张罗逃税的大事,还得帮着跑前跑后,向制片方催款,
这样的大功臣,在经历了2个多月的调查之后,终于被税局判了3227万罚款。
先费尽心思用业内罕见的精妙方式瞒天过海,帮女朋友隐瞒几亿的收入,偷逃税几千万;
然后再自己举报,让全国网友吃了个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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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是张先生自爆,估计要抓到爽子偷税漏税的事还得费点工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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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面有几个技术难点:
这笔交易被查到爽子是关联方咋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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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资被工商登记信息记录咋办?
股权转让所得也是要缴税的,咋办?
里面随便一个点处理不好,轻则还是得老实缴税,重则直接被税务稽查盯上。
然后神奇先生张恒却全部完美化解了,具体有这么几个精彩操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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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的名义股东,是和爽子二人完全没有关系的人,所以即便增资和接盘的全是《倩女幽魂》电视剧的投资方、制片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,
从表面上也不能证明这笔交易与爽子有任何关系,这在专业上叫“关联方遮蔽”。
2. 认缴、实缴,避免稀释股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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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一来,只要让他人大额增资,并且只给极少股份,就能让大量资金(比如这次‘注资’的1.12亿)进入留存收益,然后卖出股份,把这笔留存收益按持股比例获取交易对价,完成大额套现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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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即便张先生机关算尽,把台面上的作业做得再天衣无缝,煞有介事地弄出一场增资的戏码,
也改变不了这笔钱就是劳务收入的事实,
没有商业实质的根基,演得再好也是假的。
这笔3000多万的罚款,就是对这出烂戏的惩罚。
2009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七)》里,把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的处罚改成了5年内初犯,只要补缴税款和罚款、受过行政处罚,就不追究刑事责任。
如果不是运气好,税补上,罚款交完,恐怕还会有一场牢狱之灾。
说在最后:不管手段多高明,相信三句话:
魔高一尺,税务局高一丈:稽查监管的手段远比某些天真以为的强;
举头三尺有税务部们:金税四期的加速落实、“以数治税”的革新,会让信息系统实时、逐一地掌握、比对企业信息,以前睁只眼闭只眼的老办法趁早停手,正规税务筹划才是出路;
多行不义必自毙,只要不符合经济实质,任手段玩得再花,它也是做得,迟早会让用的人付出代价。
税务监管的口子会越来越紧,一定要重视税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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